對數學家而言,「1+1=2」是數學最基本的邏輯。但是,正因為它如此基本,所以所有數學家對為什麼「1+1=2」這個問題多少都有論證過。對粵語填詞人而言,「啱音」也是如「1+1=2」般基本的要求,但大家有沒有深思過:為什麼粵語填詞需要協音?
(註:「啱音」、「合樂」、「協音」是同義詞)
約定俗成
我曾經詢問過一些粵語翻唱填詞的前輩,當中不少人的答案就是粵語填詞的協音要求是「約定俗成」的;ChatGPT 也給了我類似的答案。然而,這樣的答案顯然並不能令我滿意:如果說協音的要求是約定俗成的,那麼這是誰定的約,誰立的俗?這個誰就一定正確嗎?「紮腳」等的一些陋習已經為歷史所摒棄了,但它們正正就是約定俗成下的產物啊!如果「約定俗成」是錯誤的,我們便需要更正。以約定俗成論證協音的需要,或許有點以果論因,在邏輯上我並不認為能論證到甚麼,只能說「大家都這樣做」。
《主能夠》?
另一個經常出現的答案是《主能夠》。這是一首粵語填詞的聖詠。由於在歷史中傳教士對粵語填詞的認識有限,因此聖詠基本上都不符合協音,而當中《主能夠》則尤其為大眾所知。由於不協音的關係,歌詞中「主能夠」三字聽起來極像粗言穢語,以致它成為了家家戶戶茶餘飯後的笑料。
說到這裏,《主能夠》能論證甚麼也應該頗為明顯了吧!「如果不協音,歌詞便無法傳達到原本的意思,觀眾也難以在沒有字幕的情況下準確地理解到歌詞的遣詞用字」,這種說法我是屢聽不鮮,聽起來也頗有說服力。
但是,以上的論點是從觀眾的角度出發的,重點在於「觀眾能不能把歌詞聽明白」。儘管理論不錯,但實例好像又不是這麼一回事。近期爆紅的數首粵語翻唱曲中,有好幾首都有不協音的問題。就算我們把視線放到粵語流行曲上,也不見得每一首歌都是合樂的:
以《天梯》為例,「仍挽手歷盡在世間興衰」一句,聽起來卻像是「仍挽手歷盡在世間『罄睡』」。
又以《心淡》為例,一句「『扶青』 賬單」,聽起來也是不協音的。
然而這些可是曾經紅極一時的歌啊!這不就以事實證明了觀眾並不在意協音嗎?由此看來,不在意協音看似也沒有差別;《主能夠》只是被大家差別對待了。
我的見解
好的,既然我否定了協音的兩大邏輯基礎,那我也必需得提出我的見解。
雖然有些唐突,但這裏讓我先跟大家講一講古典音樂史。熟悉樂理的朋友都會知道,古典音樂史主要被劃分為四大時期:巴洛克時期、古典時期、浪漫時期及當代的古典音樂。前三個時期的古典音樂雖然風格各異,但它們的音樂都是以和音構成的;至於當代的古典音樂,則多以不協和音作曲,往往有大量「撞音」(當然,不是所有當代古典音樂都是充滿「撞音」的,但為了文意,本文中的「當代古典音樂」僅指以「撞音」為主的當代古典音樂)。而假如你搜尋當代古典音樂,你不難找到「當代古典音樂不好聽」等對它們的負面評價。無他,人類不喜歡不協和音是先天性的(也有一說是後天受環境影響而定型的),人類對「悅耳」的音程組合在大腦中有一套既定的理解,所謂「和音」,就是人類先天(或後天定型後)認為悅耳的音程組合。
換句話說,不協和音是反人類直覺的,是「不悅耳」的。在當代流行曲中,我倒還真的沒有聽過用不協和音來創作的旋律。
那麼,音程上的「不協和音」和粵語填詞中的「不協音」有關係嗎?當然有。粵語因為有着四聲六調(一說四聲九調或九聲六調),因此單是一句話本身已經有着明顯的平仄高低。換句話說,你用粵語說的每一句話都有它自己既有的旋律。再換句話說,旋律的「不協和音」與填詞的「不協音」基本上是一樣的東西:前者是旋律裏面的不協和,後者則是歌詞與歌曲在音程上的不協和。與不協和音同理,不協音同樣是「不悅耳」的。如果是純個人藝術的體現尚且無妨,但流行曲中使用不協音大多時候都恐怕只會是格格不入。
當然,就算是粵語填詞,在適當的情況下填詞人還是可以用不協音入詞的。前人所述備矣,大家可以去看看這篇文章中對林夕《飲歌》歌詞的分析。但是,如果無因無故地用不協音入詞,就不是技術的體現,而只是單純的失誤罷了。
有人會問,那國語流行曲為何就不要求協音呢?它們不是一樣有聲調的概念嗎?有的,但它們不一樣。國語中的聲調不是用字詞讀音的「音高」,而是用聲調的「變化」作區分。以下引用一段我在知乎上看到寫得很好的總結:
「普通話的一二四聲的音高差不多,完全靠聲調的走向來區分,只有三聲可以近似認為是低音。 無論什麼音高,只要平穩地推進就是一聲、往上沖就是二聲、往下探底再反彈就是三聲、往下栽的就是四聲,最後短促到聽不出音高的就是輕聲。
粵語的聲調是主要靠音高「高度」區分的。 就算是保持同一個音高的聲調,最高的是一聲陰平(依),低一點的是三聲陰去(意),再低一些快到底了就是六聲陽去(義、二),最後低到地底就是四聲陽平(宜、兒)。 靠聲調形狀區分的就是2、5兩個上聲,二聲是高一些的陰上(倚),五聲是低一些的陽上(以、耳)。 」
結語
粵語填詞人,不管填的是翻唱歌還是原創曲,或多或少都能被稱為粵語的文化傳播者。當我們一邊嘲笑譚仔阿姐的粵語「唔鹹唔淡」的時候,卻對無故而不協音的歌詞大讚特讚,豈不有種「竊鈎者誅,竊國者侯」的感覺?
如果說「觀眾喜歡就好」,那不知道你們知道Salt Bae嗎?此人廚藝稱不上好,但憑藉着刀功(和誇張的演技和行銷),竟也能夠在全球開遍餐廳(雖然有的已經開始倒閉了),紅極一時。一個作品得到觀眾青睞,未必是你的作品本身優秀,可以是你的行銷厲害,可以是和你合作的歌手厲害,甚至只是你莫名其妙地被演算法看上了。
我有一個經常掛在嘴邊的比喻,一個演奏家彈錯了一個音,觀眾或許根本聽不出來,甚至還會獻上如雷的掌聲。但是這個錯誤,行家知道,天知道,演奏家自己知道,又怎麼僅能因為觀眾的喝采而忘掉自己尚需精進的事實呢?
最後的最後,我還是那句老話,粵語翻唱和原曲翻唱最大的不同就在於「粵語」二字。如果粵語歌詞沒有做好,那倒不如直接做原曲翻唱,這樣還比較省事,不是嗎?
是我過份藝術家脾氣嗎?我不知道。我的見解不一定準確,如果大家對我上面的見解有任何評論,歡迎在我的IG或Twitter留言,我虛心受教。
本文撰於 18.06.2023